北京的最好白癜风医院 http://www.jk100f.com/baidianfengzixun/yufangbaojian/m/36669.html 12月21日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海南城区4时起、海南园区0时起均出现可吸入颗粒物轻度以上持续污染过程,经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海分站与乌海市气象台会商,12月21日夜间和23日早间我市高空形势弱,多云天气为主,以西南暖湿气流为主,地面风速2m/s左右,夜间至早间有逆温,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
为避免出现重度污染过程或出现较重污染天气,按照自治区《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内政发〔〕26号)、《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年—年)》(乌海政发〔〕11号)和《乌海市海南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年-年)》(海南政发〔〕24号)的有关要求,启动污染天气矿区应急响应,启动时间为12月21日10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解除时间。
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落实以下矿区应急响应措施:
(一)矿山企业减排措施:乌海市海南区境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三权不变”矿山企业)全部停止露天作业,矿区内煤炭洗选、白灰、砂石料厂、石材厂等企业全部停产。各企业要加大厂区及责任区内道路、物料堆存场所等易产生扬尘环节的清扫保洁、抑尘剂抑尘、洒水降尘力度,确保不起尘。
(二)施工工地减排措施:海南城区和矿区各类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矿区内所有企业停止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公路运输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城区内各类施工工地停止装卸运输、停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保障民生工程的紧急施工除外,但必须做好降尘措施),禁止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城区及矿区范围内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吊车等工程机械禁行。
(四)其他管控措施:城区、矿区公共道路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
在启动污染天气矿区应急响应期间,海南区相关部门要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发挥行业监督作用,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守空气质量底线,为全区人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环境监督举报-
原标题:《海南区启动污染天气矿区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