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医药防控用品使用、经营者: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液等医药防控用品出现价格上涨、脱销等情况,为稳定相关医药防控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供应,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相关医药防控用品价格;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政策,不得跟风涨价。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的,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价格欺诈的,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元罚款。
各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严把产品质量关,认真核对供货商品资质、产品资质和产品效期,确保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为合格产品。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26日
原标题:《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医药防控用品销售价格及确保产品质量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