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3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峰峰矿区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9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0名,定向招聘岗位3名,分别为:
峰峰矿区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1人。
峰峰矿区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4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名。
峰峰矿区区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1人,其中定向招聘岗位1名。
峰峰矿区区委编委办下属事业单位1人,其中定向招聘岗位1名。
峰峰矿区融媒体中心(峰峰矿区广播电视台)1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7名。
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2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1名,定向招聘岗位1名。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年、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定向招聘岗位招聘人员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邯郸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邯郸市服务且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明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年11月7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年11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首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