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丙寅)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文明新风,打造文明向善、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美丽宜居鹰城,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今年以来,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河北省文明单位,将检察工作与创城工作深度结合,通过检察建议、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咨询等活动构建法律服务体系,为幸福鹰城贡献检察力量。
立足本职工作,维护城市形象。鹰手营子矿区检察院将检察工作与创城工作相结合,以“我管”促“都管”,针对城市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先后共向相关单位制发有关优化城市环境检察建议6份,有效维护了城市形象。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区森防办等10个单位进行磋商形成一致意见,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销售、焚烧祭祀冥品监督管理的意见》,并联合发布《文明祭扫倡议书》,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环境,促进社会治理。
图为区检察院召开检查公益诉讼联席会议。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守法氛围。鹰手营子矿区检察院坚持文明创建法治同行,多形式、多角度、多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群众更直观、更深刻地了解法律知识,引导全民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倡导法治文化,有效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从而赋予文明城市创建更多内涵和实际意义。
图为区检察院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宣传现场。
开展法律援助,引导正确价值观。鹰手营子矿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扶助贫弱、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着力强化困难群众法律服务,深入乡村社区一线,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功能,坚持“应救尽救”,持续推动司法救助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让文明进步融入百姓生活当中。
图为区检察院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鹰手营子矿区检察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发挥文明单位先锋作用,扎实完成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检察力量。
原标题:《鹰手营子矿区检察院助力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