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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城关法院党组成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赖兴萍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赖兴萍法官深耕基层审判工作三十余载,勤恳敬业,严谨细致,廉洁自律,对复杂疑难问题能够主动担当作为,收到干部群众广泛好评。牵头推动了城关法院探索发展了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生态修复”的办案新模式。
赖兴萍所带领的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是甘肃省兰州市内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受理庭室,被设立为甘肃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自年9月环境资源专业合议庭设立以来,积极响应甘肃省法院提升环资审判专门化水平、打造环境资源司法“甘肃模式”升级版的工作要求,聚焦辖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始终以保障生态环境的及时、高效修复为导向,形成了以环资审判业务为核心,以审理模式和裁判方式创新为抓手,以审判调研、宣传引导、沟通协调等延伸工作为关键的立体化审判模式。截止年8月,该庭室共受理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件。
在赖兴萍带领下该庭室曾两次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各一次。该庭室审结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中,有2起案件入选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10起案件入选甘肃矿区法院发布的甘肃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上述案例覆盖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个审判领域,在体现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创新责任承担方式、推进修复措施执行、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提升全省环资审判专门化水平提供了有益借鉴。
同时赖兴萍带领庭室干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专业化、学术性环资审判团队建设,从审判实践出发,不断加强对具有前沿性、代表性的环资法律问题的研究,组织干警积极参加环资类各项论坛交流、司法课题的研究撰写,与高校举办学术沙龙活动,探讨环资审判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固强补弱,提升自身能力,不断提升环资审判工作水平。
原标题:《喜报!城关法院赖兴萍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