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作为矿产丰富的省份和能源输出大省,在‘双碳目标’的政策下,一方面需要尽力转型将粗放型的矿石加工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加工;另一方面,则需要在已有的能源结构上进行调整。”1月22日,省政协委员、民盟省委宣传处处长郭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郭振看来,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有效降低化石燃料使用量,有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实现新跨越,对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具有积极影响。同时,光伏发电的建设,将推动太阳能光伏产业技术、体系和相关产业链在当地的落地建设。
为此,郭振建议——大力推动贵州省废旧矿区、采空区光伏再利用。依托废旧矿区、采空区,实现以光伏发电和农业种植、养殖的再利用,不仅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而且能有效利用和恢复采空区、废旧矿区资源。建议我省对废旧矿区、采空区光伏利用进行系统谋划,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探索形成矿业、能源行业融合发展的规划。
做好再利用模式选择。当前矿山再利用本质主要是其土地资源的再利用,不同采矿废弃地面临不同的生态风险、发展条件和利用潜力,其复垦及再利用方向有一定差异,但最终目的都是消除采矿损伤并合理发挥土地价值实现生态功能。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管云
编辑方亚丽
编审孙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