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以来,文山市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非煤矿山为重点,全面整治露天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严管源头,严格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管理。该市严禁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城镇规划区外5公里范围内新(扩)建采石场并依法逐步关停现有采石场,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矿山开采活动,依法关闭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严控开采,督促引导矿山企业采取科学合理方式和保护生态环境方式进行开发,实行“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发展绿色矿业,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加大对违法采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严厉修复,督促露天非煤矿山企业通过自筹资金方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和因地制宜、一矿一策的原则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截至目前,该市共投入.4万元,恢复治理面积4.68万平方米,植树11.53万棵、种植象草棵,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推进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改善。(州委办)SourcePhstyle=display:none
本文来源:文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