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风镇石粉厂生态恢复治理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8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全面加强我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整治工作,改善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特制定《鞍山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鞍山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鞍山,实现鞍山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牌楼镇大立壁生态恢复治理区
《方案》明确,鞍山市矿山恢复治理三年行动时间为至年。海城、岫岩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有闭坑矿山、破损山体共16处,破坏面积公顷,年底前,恢复治理施工开工率达70%以上,完成恢复面积50%以上;年底前,恢复治理施工开工率达%,完成恢复面积70%以上;年底前,完成恢复面积%。生产矿山,鞍山地区有家,占地总面积公顷。其中,重点区域海城、岫岩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生产矿山17家,破坏面积公顷,可恢复面积公顷;鞍山城区周边生产矿山8家,破坏面积公顷,可恢复面积公顷。年底前,恢复治理施工开工率达50%以上,完成可恢复面积30%以上;年底前,恢复治理施工开工率达%,完成可恢复面积60%以上;年底前,完成可恢复面积%。重点区域海城市、岫岩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17家生产矿山,采取强力措施,达到治理预期目标。
析木镇缸窑岭村金旺采石场
来源:鞍山云
原标题:《推进绿色发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方案制定》